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业务的通知
陕建发〔2018〕430号
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局、市政局),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、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,韩城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,神木市、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企业:
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业务流程。现将取消我省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业务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取消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业务,如需变更执业单位,可通过系统先完成注销业务手续,再申请重新注册;
二、取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的省级审批,二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,应通过注册系统个人版提交注销申请,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,即为完成注销。
三、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业务。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8年12月26日